案情經過
2023年12月25日,新北市土城區某高中附設國中部發生一起割喉案。當日午餐時間,林姓女學生前往楊姓男學生的班級欲找另一名女同學聊天,楊生因林生非同班同學,要求林生離開。對此心生不滿的林生便回班上找來「乾哥」郭姓同學及其他同學來找楊生理論,雙方爆發激烈口角,進而演變成肢體衝突。一怒之下,郭生拿出預藏好的彈簧刀攻擊楊生,朝其頸部、胸部狂刺數刀,造成楊生大量失血,當場失去呼吸心跳。送醫連夜搶救後仍於26日晚間宣告不治,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27日早上證實楊生死訊。
簡述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
有關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的立法目的,在其第一條便開宗明義寫道:「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,調整其成長環境,並矯治其性格,特制定本法。」換言之,此法的基本精神在於「預防重於治療,教育重於處罰」。對於已犯罪的少年則採「保護優先主義」,認為由於未成年少年身心發育尚未成熟,應透過各種教育與輔導措施,給予少年改過自新的機會,保障其最佳利益。且根據《刑法》和《兒童權利公約》規定,未滿18歲之人,不得處以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強制工作。
至於少年事件的處理流程,少年事件可分為兩類:「少年保護事件」與「少年刑事案件」。
「少年保護事件」,涵蓋了曝險少年行為、14歲以上少年觸法但犯行輕微之行為,以及12歲以上未滿14歲少年之觸法行為。這些事件不會由檢察官進行偵查,而是由少年法院的少年調查官調查案件過程與家庭背景後,由不著法袍的法官裁定是否交付審理,若有交付,則再依據少年個別處遇,裁定是否進行保護處分。
「少年刑事案件」,犯罪少年已滿14歲,若非重罪但情節重大,「得」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偵查;若是犯本刑最重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、或在事件繫屬後少年已滿20歲,則「應」移送地檢署。檢察官偵查後認為情節重大時,會向少年法院提起公訴,後續法院審理時會採「從輕處分」,其中最重的刑事制裁是讓少年進入高雄明陽中學(少年矯正學校)接受教育,而非進入監獄服刑。
《少事法》的爭議——到底是在「保護」還是「縱容」加害者?
綜上所述,縱使沒有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,少年犯罪仍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,而且若是犯重罪,訴訟程序跟一般刑訴一樣,需要由檢察官進行偵查,起訴後少年法院也是依照《刑法》適當減刑作成判決,因此《少事法》並不會成為少年犯的保護傘。
或許會有人認為,法律給了加害者「重新做人」的機會,那麼誰來給受害者機會呢?如同這樁「新北割頸案」,被害者楊生的導師曾經感嘆:「這世界究竟怎麼了?法條規章是否真的在伸張正義,還是更多地保護加害者?」年輕的生命就這樣輕易逝去,而加害者在犯後不僅沒有悔意,態度還極其惡劣,引起網友眾怒,紛紛前去社群媒體展開大片撻伐,甚至肉搜出加害者相關個資、散布「一律鞭刑」、「一律死刑」等等不理智的言論。
但在層出不窮的社會案件當中,我們或許也應該注意到——少年究竟為什麼會犯罪?以下為幾種可能的理由:一時衝動犯案、個人價值觀偏差,或是家人疏於照顧等等,一件悲劇的發生,往往不會只因單一因素造成,而是複雜的家庭與生活背景交錯而成,而這也是為何少年法院會先啟動調查的原因。
如果透過《少事法》,能讓少年幡然醒悟、得以在未來順利回歸社會,這樣或許可以讓少年不再重蹈覆轍,也可以阻止下一件悲劇的發生。
參考資料
1. 白廷奕、楊貴智(2023年12月29日)。網友肉搜割頸案少年 法院警告:應即刻下架。法律白話文運動。https://plainlaw.me/posts/plainlaw-daily-news-20231229
2. 黃鼎軒(2024年1月21日)。不要再有下一個校園割頸案,少年法能做什麼?法律白話文運動。https://plainlaw.me/posts/what-can-the-Juvenile-Justice-Act-do
3. 馮鈺書(鳳梨酥)律師(2023年12月28日)。律師談新北國中生割頸案:少年犯的保護傘?該廢除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嗎?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網。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196776
4. 古靜兒(2024年1月3日)。國三生遭割頸身亡!父母慟曝公開信列4點「反對廢死」:江山易改,本性難移。風傳媒。https://www.storm.mg/lifestyle/4972828
